中共河南工程学院委员会文件
豫工院党〔2009〕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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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2009年11月23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提高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和《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教社政〔2005〕3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定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1、辅导员队伍是我院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辅导员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是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是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需要,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二、辅导员队伍建设目标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高等学院必须坚持“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的原则,科学制定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目标。我院将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辅导员工作队伍,并进一步加强对专职辅导员的专业化培养,鼓励和引导辅导员向专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促进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努力培养一支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质高尚,富有社会责任感和爱心,具有丰富的文化科学知识,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化、专家化、职业化学生辅导员队伍。
三、辅导员岗位职责与要求
1、辅导员工作基本要求
辅导员要以“立德树人”为主要任务,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3)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和管理工作的研究,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及时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中各种突发性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4)努力加强学风建设,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热爱专业、刻苦学习、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积极配合学院做好学生教学实习和毕业生实习等各项工作。
(5)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文明宿舍、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评定和优秀团员推荐入党工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认定和统计工作,做好奖、贷、勤、助、补等工作,落实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
(6)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协助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毕业生相关手续的办理。
(7)做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培养和使用学生干部,不断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认真抓好学生党组织建设,积极培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不断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
(8)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指导和帮助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科技、文体及其他活动,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素质教育。
(9)认真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工作,关心、关怀、关爱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学生群体。
(10)辅导员可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系团总支书记等相关职务,并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相关专业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四、辅导员配备与选聘
1、配备原则
(1)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学院总体上按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辅导员的配备应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每个系(院)的每个年级应当设专职辅导员。每个班级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
(2)坚持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把综合素质好、乐于奉献、潜心育人、热爱学生、善于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届毕业生选聘到辅导员队伍中来。鼓励本院符合条件的党员教师、党政干部从事辅导员工作。
2、选聘办法
(1)辅导员的选聘工作要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辅导员任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程序进行。
(2)班主任从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专任教师、管理干部中选聘,原则上应有相应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鼓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兼任班主任工作。
(3)鼓励“两课”教师担任班主任,直接从事大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研究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际工作的互动。
五、辅导员培养培训
1、辅导员作为学院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在晋升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辅导员的职称评定计划单列。辅导员可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辅导员评聘教师职称坚持工作实绩、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
2、辅导员培训纳入学院师资培训和人才培养计划,享受专业教师同等待遇。学生工作部和各系(院)要制订辅导员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坚持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系统培训和专题培训、全面培训和骨干培训、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相结合,建立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
3、根据我院的实际,将辅导员的岗位津贴等纳入学院内部分配体系统筹考虑,辅导员享受相应级别岗位津贴。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辅导员,其课时酬金参照教师工作量酬金计算。
六、辅导员管理与考核
1、辅导员队伍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实行院、系(院)双重领导体制。学生工作部门是学院管理辅导员队伍的职能部门,要与系(院)共同做好辅导员的管理工作;系(院)对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2、健全辅导员管理和考评制度。对辅导员实行学期考评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按照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的要求统一进行;学期考评由学生工作部等相关部门、各系(院)和学生共同参与,对辅导员的工作实绩、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一次全面考评。学期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各类评优奖励、职称(职务)晋升与评聘的依据。
对考核优秀的辅导员予以奖励;对考核末位的辅导员给予警告;对连续两学年考核末位的辅导员,调离辅导员岗位或解聘。
3、学院每年开展一次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者授予“河南工程学院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4、辅导员实行坐班制。
5、辅导员考核参照《河南工程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执行。
七、建立健全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保障机制
1、拓宽出口,统筹规划辅导员的发展。鼓励和支持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骨干,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把辅导员队伍作为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
2、学院每年划拨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辅导员培训、考察和工作。加大对辅导员在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学和心理学、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辅导与培训力度。
主题词:辅导员 队伍建设 意见
中共河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23日印发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