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校规校纪学习月”活动评选结果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3-04-17 点击数:

    根据学〔2023〕007号 《关于组织“校规校纪学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各学院积极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校规校纪学习活动,结合各学院校规校纪抽测考试成绩、主题班会组织情况、特色活动开展情况及学习月活动总结材料,经过综合评比,现将获得“优秀组织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向学生处反映。

    获得“优秀组织单位”的学院(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有:理学院、人文政法学院、软件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管理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服装学院、会计学院、力行书院、商学院。

公示时间:4月17日-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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