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学年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学生年度鉴定工作是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为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学校决定开展全校学生年度总结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2017级、2018级和2019级学生
二、工作流程:
1、学生本人认真进行个人年度总结,并按要求填写《学年鉴定表》,学年鉴定时间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7月1日。该表要存入学生档案,请学生务必对自己负责,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不得涂改。
2、二级学院对学生的自我鉴定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后加盖公章,归入学生档案。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于9月3-4日到综合楼二楼A204室领取《学年鉴定表》并发给相关学生,每人一份,如填写错误可A4纸自行打印(见附件)。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谨认真地推进学生学年鉴定工作。
学生处
2020年9月3日